照顾政策
(1)今年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政策照顾的量化分按漳中招[2017]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。
(2)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校实施“三个一”工程和“体育、艺术2+1项目”活动,今年东山一中和东山二中继续对体育、艺术特别优秀学生实行特殊招生政策,招生人数不占一、二中正取生招生计划数。
招生计划 :
东山一中:音乐l人,美术1人,体育3人。
东山二中: 音乐1人,美术1人,体育2人。
录取条件:
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,在初中阶段,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(含与其他部门联合)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( 限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三项)、书画比赛,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;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( 由市人民政府、教育局或教育局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)举办的运动会、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中,获个人第1名、集体前2名的主力队员( 竞赛项目为田径、举重、武术、游泳、体操、健美操、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等)。
录取办法:
在一、二中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,根据特招计划数和志愿,按符合条件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(投档分不得低于今年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高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25分)。根据《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普通中小学体育、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》(漳教综[2017]14号)文件精神,对符合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工作的通知》(漳教体[2002]36号)文件要求的体育特招生,给予优先免试录取。